4)第一千四百六十五章 选择权_幻世之刺客传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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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洁身自好的美女大学生,身上遭遇到同样的事情,那么民众的怒火,往往就足以将那个犯罪者千刀万剐,学校会重点关注这样的事情,公安部门会重点关注这样的事情,所有人都会希望严惩那个犯罪者,甚至如果进行相关投票的话,投出死刑票的绝对不会是少数人……

  说到底,这就是一种典型的人们对于暴殄天物行为的愤怒!

  如果犯罪行为能够获得的利益,和犯罪行为的造成的伤害以及犯罪行为的需要承担的风险,是合理的,那么绝大多数人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,往往是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愤怒产生的,他们尽管不会认同犯罪者的行为,但是某种程度上,却往往是能够理解他们的所作所为的……

  而反之,如果是一些犯罪成本很高,犯罪造成的破坏很严重,但是实际利益却甚少的犯罪行为,往往反而加容易引起人们对此的愤怒,因为那是一种对于秩序的破坏!

  而贩卖人口,恰恰就是这样的一种行为……

  要知道,贩卖一个妇女或者孩童,本身的收益是高不到哪里去的。但是造成的伤害和破坏。却往往是非常非常巨大的。这种收益和伤害完不对等的行为,体现出来的就是一种犯罪者本身的愚蠢和知,而这一点,恰恰是人们愤怒的源头所在!

  让知粗鲁愚蠢的犯罪者,因为区区的蝇头小利,就破坏了其他人的美满生活,就破坏了那些守序者们所追求的幸福,这样的行为。对于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说,可以说是完完不可饶恕的!

  而绝大多数的民众,之所以支持人贩子一律死刑,从本质上来说,其实就是因为这两个主要原因,一方面是对于禁锢人生自由这种犯罪的惶恐和反感,另外一方面,则是对于人贩子这种完完损人不利己的犯罪行为感到强烈愤怒!

  仅此而已!

  事实上,所谓的天意,从本质上来说。非就是民心的集合而已,因为天道本身就是没有所谓的情感。而所谓的善恶是非对错,本质上来说,都只是由人们去判断的,如果绝大多数的人,觉得一个人是犯罪者,那么这个就自然而然是犯罪者,因为他的行为,必然会违背了此时此刻绝大多数的认知的,而这样的人,本质上来说,就是该死的……

  而很多所谓反对死刑的法律专家,其实都没有明白一件事情,法律这种东西,本身就是绝大多数人都认可的规则,如果绝大多数人都不认可,那么这条法律也就到了应该要被废除的时候了,民意其实是高于法律的,任何的法律,都应该是以顺应民意为基础的,而不是用各种似是而非的道理去解释法律的合理性……

  得到民众认可的法律,才是真正意义上合理的法律,民众的受到教育的水准,也会自然而然的决定法律究竟是不是足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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