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一千六百四十三章 所谓本心四_幻世之刺客传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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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层面上来说,普通意义上的法律,是完全没有任何意义的东西,所谓的人权,更是笑话之中的笑话!

  道理很简单!

  一个国家的存在,是这个国家法律存在的基础!

  而保护一个国家的安全,则是一个国家存在的基础!

  在这样的前提之下,保护国家的安全,其实就是大于一切的事情,为了达成这个目标,理论上所有的法律也好,道德也好,人权也好,都必须要靠边站!

  当然,义务和权力,永远都是对等的概念……

  在拥有特权的同时,义务也往往同时存在!

  就像是军人这个职业,虽然在日常生活之中,会拥有许多普通人不具备的特权,甚至可以在一些时候完全无视法律的存在,尤其是一些充当警卫员的军人,往往都会有所谓传说之中的杀人执照,只要是被他们判断为可能对首长造成危险的目标,他们就有权利直接将目标击毙,而不需要承担任何的责任!

  然而,权利和义务,永远都是对等的!

  军人在穿上军装的时候,其实也就同样肩负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义务!

  就像是社会上的所谓见义勇为,对于普通人来说,并不是必须要做的事情……

  但是,对于军人和警察来说,如果对于犯罪行为视而不见,那么他们自己的行为,反而会被认为是一种犯罪,在遇到犯罪行为的时候,他们只要身穿军装和警服,那么他们就必须要站出来制止犯罪行为的发生,哪怕为此付出生命,他们也不能有任何的犹豫,因为他们在这个时候,代表的是整个国家!

  这个世界上,从来就不存在单纯意义上的权利……

  这个世界上,从来就不存在单纯意义上的义务……

  权利和义务,永远都会是共存的!

  就像是力量和责任之间的关系一样!

  在西方人的漫画,力量越大,责任越大的观念是非常流行的……

  王宇对于这种观念,其实并不是完全认同……

  但是,有一点他觉得是正确的!

  那就是,力量这种东西,单纯的拥有是绝对不行的,而是必须要使用,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握有力量!

  就像是富翁的财富一样……

  如果只是放在银行里发霉,那么说到底只是周扒皮一样的守财奴而已……

  只有让财富流动起来,去进行各种各样的消费,那样的富豪,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富豪!

  有句话叫做富贵不还乡,犹如锦衣夜行……

 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句话实际上是非常有道理的……

  而力量和财富,在某种意义上来说,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……

  拥有财富不知道是使用的,毫无疑问是蠢货,而同样的,拥有力量却不知道使用的,也同样是蠢货!

  那种明明拥有强大的力量,却还是故意隐藏起来,装作普通人,体验生活之中各种酸甜苦辣的,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基本上都属于脑残的范畴……

  王宇曾经看过某个网络小说作者设计的桥段,说的是某个一直在酒馆吹牛的酒鬼,总是破衣烂衫的提着一把破烂的锈剑,说自己是一个屠龙的勇士,人们都嘲笑这个酒鬼,觉得他是在信口开河,一个真正的屠龙勇士,怎么会落魄到在一身破烂在酒馆吹牛呢?然而,当邪恶的巨龙来袭的时候,当整个城市的人,都在巨龙的吐息之下瑟瑟发抖的时候,这个酒鬼却清醒了,他用自己手中的锈剑,斩杀了邪恶的巨龙,在这个时候,人们才真正意义到,这个酒鬼原来并没有吹牛,而是真正的屠龙者,杀死了巨龙的同时,酒鬼也因为力竭而亡……(未完待续。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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